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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江西省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关于交纳2021年度 团体会员会费的通知
admin 本网站 2020-12-09 1057  [ 关闭窗口 ]

各会员单位:

       根据国家财政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明确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的通知》(民发[2006]123号)文件精神及江西省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章程的要求,为了保障江西省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以下称“省协会”)工作经费,更好地为广大会员单位提供服务,现将交纳2021年团体会员会费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8年8月18日,省协会经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向省财政厅申请团体会员会费收取(申领证编号79000014408)获批,交纳标准为:会员单位1000元/年;理事单位2000元/年;常务理事单位3000元/年;副会长单位10000元/年。

二、2021年会费交纳时间为: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1月10日,各会员单位所交纳会费用于2021年省协会各项日常工作及会议、人员培训、网站维护等活动开支。

三、各会员单位务必通过企业银行账号按上述会费交纳标准转账,并注明“2021年会费字样”。省协会收到会费后将按要求开出省财政厅出具的“江西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收据”。

四、会费交纳相关信息:

开户名:江西省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南昌市青山湖支行

 户:14314701040005047

联系人及电话:李志宏  18079125758

五、支持省协会的工作,按时交纳会费是每个会员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望各会员单位按时交纳会费,以免影响每年度团体会员证的年检工作。

 

 

                                      江西省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

0二0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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