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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中介服务机构(第三批)入驻江西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通告
admin 本网站 2022-07-29 1193  [ 关闭窗口 ]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实现中介服务类型“应上尽上”目标,推动全省中介服务市场更加规范、高效、透明运行,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全力建设全国政务服务满意度一等省份,根据《江西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暂行办法》(赣府厅发〔2020〕30号)要求,现面向社会诚邀具备相应资质(第三批13种)的中介服务机构入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入驻主体

为行政管理工作(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和其他行政行为)提供有偿中介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服务机构)。

二、入驻条件

中介服务机构按照自愿原则申请入驻,入驻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相关资质(资格)条件;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

三、入驻申请流程

(一)中介服务机构访问江西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门户网站(https://jxswszjcs.jxzwfww.gov.cn),点击【中介机构登录】 使用法人账号(未注册法人账号的,在登录页面下方点击【法人注册】按钮完成法人账号注册)登录后,按要求填写并上传中介机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等有关材料原件扫描件、在线签订承诺书,提交入驻申请。

中介服务机构业务授权人不得同时在两家或以上单位任职,系统自动核验填报的人员身份证号码是否已登记存在,若存在则无法进行下一步操作。

(二)中介服务机构提交入驻申请后,注册地为省外和省本级的中介服务机构,由省级中介超市运营机构负责审核;注册地为市、县(区)级的中介服务机构,由注册所在地市、县(区)级中介超市运营机构负责审核。

(三)对存在资质认定或已取消资质认定但仍需备案的中介服务,由省行业主管部门审核中介机构相关资质(资格)信息;对于市县独有的相关资质(资格),可由省行业主管部门授权委托的市县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对已取消资质认定且不需要备案的中介服务,由中介超市运营机构负责审核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相应资质及其他方面的资质情况。

(四)审核通过后,中介服务机构信息在中介超市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中介服务机构将自动入驻中介超市。

四、入驻资质

(一)第三批邀请入驻的中介服务机构应具备以下资质(资格)之一: 

1.工业节能和绿色发展评价;

2.软件开发与使用;

3.电磁环境测试;

4.安防工程设计施工维护;

5.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

6.土壤污染调查;

7.环保技术咨询;

8.文物保护工程监理;

9.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

10.文物影响评估;

11.文物保护工程施工;

12.卫生有害生物防治;

13.交通行业工程造价咨询。

(二)中介超市将持续增加中介服务事项,相应扩大邀请入驻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资格)范围。 

五、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电话:0791-86739982,省中介超市运营机构业务咨询电话:0791-86739811,技术咨询QQ交流群号:895911481、719201498、829701477(申请加入时需备注单位全称,进群后修改昵称:单位名 姓名)

 

附件:中介机构授权委托书

 

 

                   江西省政务服务中心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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