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国家财政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明确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的通知》(民发[2006]123号)文件精神及江西省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章程的要求,为了保障江西省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工作经费,更好地为广大会员单位提供服务,现将缴纳2023年团体会费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
各会员单位应于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4月15日期间按要求缴纳团体会费,所缴纳的会费用于2023年省协会各项工作开支。
二、缴费标准
按照2018年省协会经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向省财政厅申请团体会费收取获批(申领证编号79000014408)的缴纳标准:
(一)会员单位1000元/年;
(二)理事单位2000元/年;
(三)常务理事单位3000元/年;
(四)副会长单位10000元/年。
三、缴费要求
(一)各会员单位务必通过企业银行账号按上述标准缴纳会费,并注明“2023年会费”字样;
(二)省协会收取会费后将按省财政厅要求统一开具电子发票。
(三)各缴费单位告知企业社会信用代码和电子发票信息接收人手机号码,并根据电子发票信息相关内容登陆江西省财政厅网站“江西省财政电子票据及非税收入收缴公共服务平台”下载并打印发票以备查。
四、缴费信息
开户名:江西省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南昌市青山湖支行
帐 户:14314701040005047
联系人及电话:戴芳 19914488289 李志宏 18079125758
缴纳会费是每个会员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望各会员单位按时按要求缴纳会费,以免影响2023年度团体会员证的年检工作。
江西省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
二0二三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