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江西省爱国卫生条例》新闻发布会在南昌举行,省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龚建平发布和介绍有关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徐力主持。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卫生健康委、省司法厅等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爱国卫生运动是我们党把群众路线运用于卫生防病工作的伟大创举和成功实践。“近年来,健康中国战略的实施赋予了爱国卫生运动新的时代使命,要求爱国卫生工作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治理转型,及时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但现行《江西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难以适应工作需要,迫切需要通过《条例》立法完善各项工作机制。”省卫生健康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
《江西省爱国卫生条例》共七章四十五条,主要内容包括完善爱国卫生工作体系、突出环境卫生治理重点、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强化健康促进与教育以及明确监管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其中,特别强调了爱国卫生工作应遵循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民参与、预防为主、群防群控等8项基本原则;明确省爱卫会、各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以及各地、各部门工作职责,构建左右互动、上下联动的爱国卫生工作格局。
据悉,《条例》已由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5年3月1日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