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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票据报销管理制度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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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3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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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协会财务管理,按照财务管理相关要求,自2018年10月1日起,我协会对所涉财务票据报销工作,实行如下管理规定:
一、作为报销依据的发票或收据必须符合税务、财政部门的统一规定,未经税务或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监制的发票和收据,原则一律不予报销。
二、发票或收据须按规定要求其全联、逐栏一次性如实开具。其中,发票的“商品名称”栏须开具所购商品具体名称;因购买商品较多、无法在发票联上全部列明的,须附卖方出具的购物小票或商品明细清单,清单上必须有发票专用章。
三、跨年度的票据,原则上不予报销。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报销的,必须以书面形式陈述理由,按规定程序审批。
四、经办人员办理报销业务时须填制《费用报销单》。《费用报销单》上所列项目要求填列齐全,填写规范,票面干净、整洁,同时将发票和收据等原始凭证整齐、有序的粘贴于后。
五、报销程序:报销人填制《费用报销单》→会长审签→秘书长审批→财务负责人审签→财务出纳结算。
江西省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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